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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小偷写字条恐吓失主 100多字中错字连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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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5/10/13 9: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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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安徽网讯 10月2日,家住马鞍山市雨山区的张小姐向雨山区公安分局官方微博反映,她日前收到一封匿名恐吓信。看完信,民警发现,写信人曾偷了张小姐家花。因不满张小姐家人挂牌警告,小偷遂写下这封雷人的恐吓信。在信中,小偷声称自己“不是什么好人”,还扬言要打碎张小姐家所有玻璃。更让人无语的是,短短100余字的恐吓信,竟错字连篇。

  “写恐吓信的应该是我家附近的人。”张小姐说,当天她父母听到门外有动静,家中小狗叫个不停,父母出门查看,发现门上粘了一封信。看完恐吓信,家人觉得又可气又好笑。原来,这封信出自偷花人之手。雷人的是,100多字的恐吓信却错字连篇,如:“下一步我可就要报服(复)你了”“我即(既)然能拿你家花,可想而知我也不是什么好人,千万不要把我毕(逼)急了,我也不是好惹的。”  “爸妈养了几年的花放到外面晒太阳,不料被人偷了。”张小姐说,她家的花今年8月底曾被偷过一次,家人考虑到可能是附近人所为,打算息事宁人。没想到9月底,张小姐家的花又被偷了。家人在门口骂了两句,并悬挂一块牌子,警告小偷别来偷了。不久,张小姐一家竟收到一封恐吓信。

  在恐吓信中,小偷口气十分嚣张,自称拿了一盆花没什么了不起,接下来要采取两个措施进行报复:一是“叫你家玻璃全打碎”,二是威胁张小姐“家人要小心,被打和受伤是必须的”。

  在信的末尾,小偷称他的报复行为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并分析了双方处境优劣,“我在暗(处)你在明处,你可要小心了。”

  收到恐吓信后,张小姐向物业反映,打算通过监控找到小偷线索。可小区物业推三阻四,始终没有结果。目前,张小姐已向当地警方报案,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民警提醒,小偷的恐吓行为已经构成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写恐吓信或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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