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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2/5/9 15:02:42
- 来自: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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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我也听了,并不是因为无缘无故死了,说是因为经理叫下河抓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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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性新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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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环路的川妹子大家知道吧,以前也出过类似的事情,老板也好心拿出几十万安抚家属。我这么举例是想说,酒店对员工的安全是负有责任的,但对具有民事责任的成年人在非工作场所因非工作原因造成的人身安全事故是否要负责?出于感情和良心可以给予经济补偿,但出于法律和常理并不具有强制责任。楼主所说的情况不够清楚,但有一条信息是和工友一起,那么龙府就一定负有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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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由 匿名游客 发表于 2012-5-9 16:15:24 : 我觉得楼上的说的很对,这件事还是需要走法律途径的,毕竟这不是个人说了算的,法律是公平的,还是相信法律吧,快去法院解决吧,不能总这么闹吧。 当然得走了,但是就怕。。。。你们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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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真的很可惜,18岁,一各巴掌拍不响,发生了这种事,谁都不希望的,也都各有原因的,事情已经发生了,两方面不妨都静下来,好好谈谈,别较真,互相让一步,退一步海阔天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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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已经发生了,就要通过法律合理的解决,这样闹也不是办法啊,也是对死者的不尊重,还是通过法律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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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快点解决吧,那是个18的孩子呀,他的人生就这么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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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谁是谁非,龙府都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这是明摆的事情,躲是躲不过去的,应该直面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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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行空,我行我素,任狂风暴雨,其奈我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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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还是个未成年, 雇佣未成年人这种事情很多,但是根本没人查, 出了事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了, 如果平时查的严一点,是不是可以避免很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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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人命就值50W么? 18岁、是、下来打工了、但是这还是个孩子啊、是个小伙子啊、钱、多少还能赚、命、你拿什么还?你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么?你对得起你的儿女么?人性凉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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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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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当天我就在龙府对面修理铺弄车,弄车那男的还问我们,你看对面他们在弄竹竿你知道干什么么?我说干什么?他说捞人!我当时和我爸爸,男朋友在一起我们三个都费解,弄车那人就说,听说在亮子沟淹死的要去捞呢。爸爸好信就去对面看看就几步道,过去2个男服务员和一个女的就在绑竹竿弄钩子,也没说什么话,爸爸就回来了(车弄完该走了)。 7,8号的时候我路过龙府看到龙府大门紧关,家属弄得横幅,还有警车,这大家都知道了吧。 说实话,网上和现实 在家都议论纷纷,毕竟宽甸就这P大点地方,出点什么大事一传十十传百的,说的五花八门。咋们大伙也别瞎起哄,毕竟事情经过只有在场的那几个人知道,咋们知道的也只是事后的传言。 我只想说,请大家祈祷这样的事情不要再发生,那小伙一路走好,家人保重,舆论停歇。 昨晚我还从龙府经过,以前的车水马龙不见了,门前一个车也没有,透过玻璃看见只有一桌3个男的在吃饭,龙府门口还贴的招服务员的字眼。 怎么说呢,希望我们每个月珍惜自己仅有一次的生命,也祝大家平安幸福,顺顺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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