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起第一次在检答网上咨询问题,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杨加友表示,当时他的内心非常忐忑。
“我提的问题会不会没有水平?专家会进行解答吗?专家会同意我的意见吗?事实证明,是我自己想多了。”杨加友告诉记者,没过两天,专家就对他提出的问题“电动车在封闭小区过失致人重伤能否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给出了解答意见。
“详细、全面,不仅告诉你是什么,还让你弄懂为什么,专家的解答让人心悦诚服。”杨加友说,那一刻就觉得,检答网真是太实用了、太好用了。
说起检答网,河南省尉氏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田文生同样激动与兴奋。
在办理一起案件时,一个法律条文的适用问题让田文生产生困惑,“要不上检答网去问问看?”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在检答网上提出了问题。
最令田文生击节称叹的,不是专家很快给出了解答意见,而是专家帮助他详细地梳理了五点可能存在争议的地方。“开庭前,针对这五点争议我们做了充分准备,没想到在举证质证环节都用上了!”
好用,管用,更要经常用。迄今为止,河北省石家庄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齐丙正已经在检答网上提出了24个问题,均得到了及时答复。
“盗回自己丢失的车辆该如何定性?”齐丙正告诉记者,他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件时,对于案件的定性问题产生了疑问,百思不得其解,于是在检答网上进行了咨询,很快检答网专家组就给予了答复,他参考专家的意见顺利地办结了案件。
基层检察人员遇到难题找检答网,省级院检察长遇到难题同样也找检答网。
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顾雪飞在带头办理一起案件中就遇到了一个难题,这个问题难倒了省院相关业务部门的同志。
“到检答网上请专家解答!”顾雪飞告诉记者,其实他本来想自己直接上检答网提问的,后来考虑到用自己的名字咨询会不会让省级院检答网专家组有压力,就请其他检察人员上检答网进行了提问。
最终,最高检检答网专家组给出了解答意见。在问题的评论区,多位检答网用户留言点赞,许多人表示“解答了一个困惑了很久的问题”。
解决难题是检答网的天然属性,然而令人想不到的是,除此之外,检答网还迸发出其他“迷人”属性。
“有一天,我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说在检答网上看到了我提出的问题,他也有同样的困惑,结果我们在电话里探讨了半个小时。”上海市杨浦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王晓伟回想起当时的一幕,仍然觉得不可思议。
“当时我手里有一个案子,我对于案件中尚未结算的工程款属于‘尚未支取的收入’还是‘到期债权’心存疑惑,就在检答网上进行了咨询。没想到,竟然因此结识了其他省检察院的同行。”王晓伟告诉记者,检答网不仅答疑解惑,还起到了沟通桥梁的作用,加强了不同地区检察人员之间的交流,特别有价值。
这样的“不可思议”不单单发生在王晓伟一个人身上,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张永静也有着同样的经历。
张永静曾在检答网上就“刑法第168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的主体范围是否仅限于纯国有”提出问题,没想到一段时间以后,张永静突然接到一位云南检察人员的电话,对方表示在检答网上看到了张永静的提问,因为自己在办案中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希望可以进一步沟通交流、学习提升。
“在检答网提问,不仅能帮自己解决问题,说不定还能帮助别人解决难题!”张永静激动地表示,“我早已变成检答网的‘粉丝’了。”
从试探性提问到不懂就问,在提问数量增长的同时,提问质量也有了显著变化。
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王雪鹏告诉记者,该院在办理一起生产、销售含铝泡打粉包子案件时,对于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还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存在争议。为了解决难题,今年4月1日,王雪鹏就“在馒头包子等面食中加入含铝的泡打粉如何选择法律适用问题”在检答网上进行咨询。
“我个人认为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王雪鹏说,自己也查找了很多资料,但是不同地区的判决有差异,所以想请教专家。
为了解答该问题,北京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专门组织研讨会,最终专家组给出的意见与王雪鹏的个人意见一致。后来,北京市昌平区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对该案作出判决,认定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这类案件在定性上,不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司法实践,都存在一定分歧,为此,我们作了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北京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姜淑珍告诉记者,在随后的北京市经济犯罪检察条线培训中,该院就该问题进行了专题培训。
一个提问引出一场培训,这也是检答网的价值所在。
“检答网极大地激发了检察人员的学习研究热情,提升了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水平。”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表示,检答网已经成为检察人员提升专业化水平的主阵地,研究问题、钻研业务在江苏检察机关已经蔚然成风。